湖南警察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湖南警察學院2021年招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實現招生工作規(guī)范化、制度化,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1〕1號和《公安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21〕202號文件精神和有關招生政策、規(guī)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招生工作要認真貫徹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查,擇優(yōu)錄取新生。
第二章 學校全稱、辦學地點及上級主管部門
第三條 學校全稱:湖南警察學院(Hunan Police Academy )
學校代碼:11534
第四條 辦學地點:長沙市遠大三路9號
第五條 學校為湖南省人民政府舉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三章 招生主管部門及咨詢、聯(lián)系方式
第六條 公安類專業(yè)招生工作由湖南省公安廳全面負責,湖南警察學院具體組織實施;普通類專業(yè)招生工作由湖南警察學院全面負責組織實施。
第七條 學校招生咨詢聯(lián)系方式:
網 頁:www.hnpolice.com
通訊地址:長沙市遠大三路9號 郵編:410138
第四章 招生范圍、招生對象
第八條 學校2021年面向湖南、山西、福建、廣東、廣西、海南、四川、貴州、云南、西藏十個省(自治區(qū))招生,分省分專業(yè)計劃以各省(自治區(qū))招生管理部門公布數為準。招生對象為:參加全國普通高校統(tǒng)一招生考試的考生。公安類專業(yè)招生對象應取得當年高考資格,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具備湖南省學籍和戶籍;年齡為16周歲以上、22周歲以下(1999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期間出生),未婚;普通高級中學畢業(yè)。
第五章 公安類專業(yè)招生工作組織機制及人員
第九條 成立由湖南省公安廳和湖南警察學院主要領導牽頭的招生領導小組,全面把握招生政策,審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條 招生工作人員名單由學校根據招生工作需要提名,由招生領導小組批準。
第十一條 招生工作人員應具備的條件:熟諳招生政策,熟悉招生業(yè)務;堅持原則,廉潔奉公,公道正派,責任心強;具備一定的計算機操作水平;身體健康,適應工作需要。
第十二條 招生工作人員應認真學習招生相關文件,參加招生工作業(yè)務培訓,掌握相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規(guī)定,熟悉招生流程及錄取辦法。未參加培訓者不得參與招生工作。
第六章 公安類專業(yè)招生政治考察、面試、體能測評和體檢
第十三條 學校偵查學、治安學、刑事科學技術、禁毒學、警務指揮與戰(zhàn)術、交通管理工程、網絡安全與執(zhí)法、經濟犯罪偵查八個專業(yè)為本科提前批公安類專業(yè)。根據教育部、公安部關于公安類專業(yè)招生的規(guī)定,考生須參加政治考察、面試、體能測評及體檢。
第十四條 面試主要從報考動機、言語表達、身體協(xié)調性、心理素質等方面辨識考生是否適合從事公安工作。
第十五條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詳見《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同時,還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二)體重:體重指數(體重指數簡稱BMI,是用體重公斤數除以身高米數的平方得出的數字,是目前國際上常用的衡量人體胖瘦程度以及是否健康的一個標準)男性在17.3至27.3之間(含本數,計算時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間。
(三)視力:任何一眼裸眼視力均為4.8及以上。
(四)色覺:無色盲,無色弱。
(五)外觀:無少白頭,無胸廓畸形,無脊柱側彎、駝背,膝內翻股骨內髁間距離和膝外翻脛骨內髁間距離不超過7厘米,無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體無影響功能的瘢痕,面頸部無瘢痕,無下肢靜脈曲張,無腋臭,共同性內、外斜視不超過15度,無唇、腭裂或唇裂術后有明顯瘢痕。
學校應對考生申報的患病經歷等情況及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提供的考生高考體檢表等材料進行審核,在此基礎上由承擔體檢工作的醫(yī)療機構(應當具有二級甲等及以上資質)對考生的身高、體重、外觀、血壓、視力、色覺、聽力和嗅覺等重點項目進行現場檢查,并綜合作出體檢結論。
第十六條 報考公安類專業(yè)考生的體能測試項目及合格標準參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以下四個項目應當全部進行測評,其中有三項及以上達標的,體能測評結論為合格。
(一)50米跑??蓽y次數:1次,合格標準:男性≤9.2秒,女性≤10.4秒;
(二)立定跳遠??蓽y次數:3次,合格標準:男性≥2.05米,女性≥1.5米;
(三)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蓽y次數:1次,合格標準: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四)引體向上(男)/仰臥起坐(女)。可測次數:1次,合格標準:男性≥9次/分鐘,女性≥25次/分鐘。
第十七條 報考公安專業(yè)的考生必須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品行端正,作風正派,勇敢機智,組織紀律性和法制觀念強,志愿獻身公安保衛(wèi)事業(yè),并經公安機關政治考察合格。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政治考察不合格:
(一)泄露國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有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行為。
(二)組織、參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極端、邪教、黑社會性質等非法組織,或者參與相關活動。
(三)組織、參加反對中國共產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網絡論壇、群組、直播等活動。
(四)編造、制作、發(fā)表、出版、傳播反對中國共產黨、反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或者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有害信息,或者參加國家禁止的政治性組織等。
(五)通過網絡組黨結社,參與或動員不法串聯(lián)、聯(lián)署、集會等網上非法活動。
(六)曾受到刑事處罰或者依據刑法被免予刑事處罰,或者曾被勞動教養(yǎng)、收容教養(yǎng)或者收容教育。
(七)曾因結伙斗毆、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等行為,受到行政拘留處罰。
(八)曾被開除團籍或者被開除學籍處分。
(九)組織、參加、支持非法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
(十)組織、參加、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
(十一)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或者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之外的其他考試中被認定為組織作弊。
(十二)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請國(境)外永久居留權、長期居留許可。
(十三)個人檔案中記載出生日期、參加工作時間、入黨(團)時間、學歷、經歷、身份等信息的重要材料缺失、嚴重失實,且在規(guī)定的考察期限內,考察對象無法補齊或者涉嫌涂改造假無法有效認定。
(十四)嚴重違反職業(yè)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品德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
(十五)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
(十六)組織、參加、支持有害氣功組織或者宗教非法活動。
(十七)曾連續(xù)六個月以上在國(境)外留學、工作、生活,對其在國(境)外期間經歷和政治表現難以進行考察。
(十八)有省級及以上公安機關確定的不宜錄取為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學生的其他情形。
考生家庭成員(指父母、未婚兄弟姐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政治考察不合格:
(十九)因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等社會影響惡劣的嚴重犯罪,或者貪污賄賂數額巨大、具有嚴重情節(jié),受到刑事處罰。
(二十)有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
(二十一)組織、參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極端、邪教、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或者參加相關活動。
(二十二)組織、參加、支持有害氣功組織或者宗教非法活動;
(二十三)省級以上公安機關確定的其他影響考生今后被錄用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情形。
第十八條 政治考察、面試、體能測評、體檢的時間和地點以學校公告為準。
第七章 志愿填報
第十九條 考生必須在各省統(tǒng)一規(guī)定的志愿填報時間內填報志愿。湖南省考生報考學校公安專業(yè)的須在本科提前批填報志愿,報考學校普通專業(yè)的須在本科批填報志愿。
第二十條 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對于改革省份,確定了湖南警察學院本科專業(yè)選考科目要求。2021我校在全國范圍內擬投放招生計劃的十個?。ㄗ灾螀^(qū))涉及的高考模式及選考科目要求,具體見如下表格:
(表一)
省份 | 高考模式 | 專業(yè) | 科類 |
廣西、云南、貴州、四川、山西、西藏 | 文理分科 | 法學 | 文理兼 |
行政管理 | 文理兼 | ||
應用心理學 | 文理兼 | ||
信息安全 | 理科 | ||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 理科 |
(表二)
省份 | 高考模式 | 專業(yè) | 選考科目要求 |
海南 | 3+3模式 | 法學 | 不提科目要求 |
行政管理 | |||
應用心理學 | |||
信息安全 | 物理 | ||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
(表三)
省份 | 高考 模式 | 專業(yè)門類 | 專業(yè) | 首選科目要求 | 再選科 目要求 |
湖南廣東 | 3+1+2模式 | 公安類專業(yè) | 偵查學 | 物理或歷史均可 | 思想政治 |
治安學 | |||||
禁毒學 | |||||
警務指揮與戰(zhàn)術 | |||||
經濟犯罪偵查 | |||||
刑事科學技術 | 物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
交通管理工程 | |||||
網絡安全與執(zhí)法 | |||||
普通類專業(yè) | 法學 | 物理或歷史均可 | 不提科目要求 | ||
行政管理 | |||||
應用心理學 | |||||
信息安全 | 物理 | 不提科目要求 | |||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
第二十一條 報考學校的考生應在各省的相應批次志愿欄中準確填報志愿。湖南省考生在填報本科提前批志愿欄時,只能在“非軍事院校志愿”欄中填報湖南警察學院的公安類專業(yè);報考學校本科批相關專業(yè)在本科批志愿欄進行志愿填報。本科提前批在投檔錄取后、錄不滿額可安排1次征集,但必須是第一次政治考察、面試、體能測評及體檢均合格、未被錄取考生方可填報相應的征集志愿;本科批在投檔錄取后、錄不滿額可安排2次征集。
第八章 錄 取
第二十二條 學校招生實行網上錄取。湖南省按照“兩依據、一參考”原則錄取,其他省份按照相應政策進行錄取。
第二十三條 學校公安類專業(yè)錄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普通類專業(yè)中的法學、信息安全、行政管理、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應用心理學專業(yè)安排在本科批。
第二十四條 根據各?。ㄗ灾螀^(qū))招生相關規(guī)定確定學校的投檔比例。
第二十五條 招生工作人員應仔細審閱每一個考生電子檔案,對考生檔案材料進行全面審查。
第二十六條 公安類專業(yè)考生須政治考察、面試、體能測評、體檢均合格,然后分市州、分男女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錄取。
第二十七條 專業(yè)錄取時,按照分數優(yōu)先、遵循志愿的原則確定專業(yè),對于分數低、填報專業(yè)已錄滿,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
第二十八條 學校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第二十九條 根據當前公安機關錄警實際需求情況,公安類專業(yè)招收女生比例原則上不得超過計劃數的15%;普通專業(yè)男女比例不限。
第三十條 普通專業(yè)考生身體條件按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關于印發(f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社部、教育部、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和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學司函[2010]22號)的規(guī)定執(zhí)行。公安類專業(yè)考生身體條件除執(zhí)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和人社部、教育部、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和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學司函[2010]22號)的規(guī)定外,還必須符合本章程第十五條中的相關規(guī)定。
第三十一條 錄取通知書按考生高考報名時所填寫的通信地址統(tǒng)一郵寄。
第三十二條 錄取結束后,考生可在省(自治區(qū))招生部門指定網站或撥打公布電話查詢錄取結果。
第三十三條 學校在公安類專業(yè)新生入校一個月內組織全面復查,發(fā)現有不符合條件者,即轉入普通專業(yè)學習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九章 在校管理及畢業(yè)待遇
第三十四條依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和《公安院校警務化管理規(guī)定》,學校實行警務化管理,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訓練,嚴格紀律,統(tǒng)一著制式服裝,統(tǒng)一住校。
第三十五條根據國家醫(yī)保政策,學校統(tǒng)一組織學生購買城鄉(xiāng)居民基本醫(yī)療保險。學生在校期間發(fā)生意外人身傷害的,按照相關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策處理。
第三十六條 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全部課程,符合畢業(yè)條件的,頒發(fā)畢業(yè)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學士學位。
第三十七條 公安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就業(yè)按人社部、公安部、教育部和中央編辦等六部委下達的文件精神執(zhí)行;普通專業(yè)畢業(yè)生就業(yè)實行雙向選擇、自主擇業(yè)。
第十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八條 學校各類招生嚴格執(zhí)行湖南省發(fā)改委核定的收費標準。2021年各招生專業(yè)的學費標準為:
偵查學:7150元/年
治安學:7150元/年
交通管理工程:7150元/年
刑事科學技術:7150元/年
禁毒學:7150元/年
警務指揮與戰(zhàn)術:7150元/年
網絡安全與執(zhí)法:7150元/年
經濟犯罪偵查: 7150 元/年
法 學:4000元/年
行政管理:4000元/年
信息安全:4800元/年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4800元/年
應用心理學:3800元/年
第三十九條 學生一律實行集體住宿,學生公寓制宿舍二類標準為1000元/年,三類標準為800元/年(二類公寓加收空調使用維護費80元/年、三類公寓加收空調使用維護費50元/年)。
以上各專業(yè)學費及住宿費標準正在上報審批中,最終以省發(fā)改委審核批準的標準執(zhí)行,另代收費按照湘發(fā)改價費【2015】648號文件據實收取。
第十一章獎學金、困難補助與助學貸款
第四十條為鼓勵學生奮發(fā)向上,幫助經濟困難大學生完成學業(yè),學校實行“獎(獎學金)、貸(國家助學貸款)、助(勤工助學崗位)、補(困難補助)、減(學費減免)”五位一體的助學體系。
第四十一條學校設一等、二等、三等、單項等四個等級校級獎學金,同時設有“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標兵”、“優(yōu)秀學生干部標兵”、“優(yōu)秀團干”、“優(yōu)秀共青團員”等個人綜合獎勵項目和“立功、嘉獎、通報表揚”等個人單項獎勵項目。
第四十二條 學校實施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校級困難補助和特殊困難臨時補助制度。
第四十三條 評定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校級困難補助前須進行貧困生認定,步驟為:本人申請,提交《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和《湖南警察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學生管理工作部門審核、公示,并經學校研究確定貧困等級。
第四十四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依照國家政策在當地可以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由學生和家長(或其法定監(jiān)護人)7-9月份向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qū))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辦理。
第十二章紀律
第四十五條招生人員要嚴格遵守教育部、公安部下發(fā)的有關文件及政策規(guī)定,遵守各?。ㄗ灾螀^(qū))有關招生工作的各項規(guī)定,接受紀檢、監(jiān)察和社會的監(jiān)督。
第四十六條 招生人員要嚴格遵守招生紀律,不得接受考生及家長的饋贈、宴請,不得收受紅包、禮金。
第四十七條 招生工作將認真履行本章程公布的各項承諾,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堅決杜絕招生工作中的徇私舞弊現象,嚴禁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機構組織參與招生,嚴禁收取與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嚴禁虛假招生宣傳和違規(guī)錄取學生。凡違反錄取原則和招生工作紀律的,一經查實,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者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三章附則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2021年招生工作,由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二O二一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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