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懷化學院專升本考試大綱 -《民法學》

瀏覽次數(shù):次 發(fā)布時間:2022-01-13
《民法學》考試大綱

第一部分 考試說明

一、考試性質

《民法學》是我校法學專業(yè)專升本入學必考的專業(yè)課之一。它的評價標準是 法 學專業(yè)本科學生所要求能達到的水平,以此保證被錄取者具有較扎實的民法學理論基 礎。

2021年懷化學院專升本考試大綱 -《民法學》(圖1)

二、考試形式與 試卷結構

(一)答卷方式:閉卷,筆試

(二)答題時間:120 分鐘

(三)題型:判斷題(10 分)、填空題 (30 分)、 選擇題(30 分)、案例分析題 (30 分)

(四)教材選用:王利民:民法學上冊下冊(第 8 版)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2020 年版

第二部分 考試要點

第一編 民法總論

第一章 民法概述

(一)考試內容

1、民法的概念

2、我國民法的調整對象

3、民法與相關法律部門的區(qū)別

4、法的淵源

5、民法的適用范圍

(二)考試要求

1、了解:民法的概念、民法調整的對象

2、理解: 民法的淵源以及民法與其他部門法的不同之處

3、掌握: 民法的適用范圍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則

(一)考試內容

1、民法基本原則概述

2、平等原則

(1)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一律平等。

(2)不同的民事主體參與民事關系,適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的地位。

(3)民事主體在產生、變更和消滅民事法律關系時必須平等協(xié)商。

(4)民事權利平等受法律保護。

3、自愿原則

(1)自愿原則的概念

(2)自愿原則的內容

4、等價有償原則

5、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

(1)公平原則

(2)誠實信用原則

(3)依據(jù)誠實信用原則產生告知、忠實、照顧、協(xié)作等義務。

(4)司法審判人員應依據(jù)誠實信用原則解釋合同、正確處理各種民事糾紛。

6、民事權利受法律保護原則

(二)考試要求

1、了解:民法基本原則的概念。

2、理解:民法基本原則的內容

3、掌握:民法基本原則在現(xiàn)實生活中的運用

第三章 民事法律關系

(一)考試內容

1、民事法律關系的概念、特征和分類

(1)民事法律關系的概念

(2)民事法律關系的特征

(3)民事法律關系的分類

2、民事法律關系的要素

(1)民事法律關系主體

(2)民事法律關系的內容

(3)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

3、民事法律關系發(fā)生、變更、消滅的根據(jù)——民事法律事實

(1)民事法律事實的概念和意義

(2)民事法律事實的分類

4、 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

(1)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概念

(2)民事權利的分類

(3)民事權利的行使

(4)民事權利的保護

(二)考試要求

1、了解:民事法律關系的概念、特征和分類;民事法律關系的要素。

2、理解:民事法律事實。

3、掌握:民事權利的本質、分類及保護。

第四章 自然人

(一)考試內容

1、公民的民事法律地位

(1)公民的概念

(2)公民的民事法律地位

2、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

(1)公民民事權利能力的概念和特征

(2)公民民事權利能力的開始

(3)公民民事權利能力的終止

3、公民的民事行為能力

(1)公民的民事行為能力的概念和特征

(2)公民民事行為能力的分類

(3)公民民事行為能力的宣告

4、監(jiān)護

(1)監(jiān)護的概念和意義

(2)監(jiān)護人的設定

(3)監(jiān)護人的職責與權利

(4)監(jiān)護的撤換和終止

5、公民的住所

(1)住所的概念及其民法意義

(2)公民住所的確定

6、宣告失蹤和宣告死亡

(1)宣告失蹤

(2)宣告死亡

7、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1)個體工商戶

(2)農村承包經營戶

8、個人合伙

(1)個人合伙的概念

(2)合伙財產

(3)合伙的經營

(4)合伙的債務

(5)合伙的加入、退伙和終止

(二)考試要求

1、了解: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內涵,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 的取得和消滅,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的行使。

2、理解: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及其效力

3、掌握:監(jiān)護制度;宣告失蹤和死亡制度

第五章 法人

(一)考試內容

1、法人的概念和條件

2、法人制度的意義和法人的分類

3、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4、法人的機關及其責任

5、法人的設立、變更、終止

6、法人的清算

7、聯(lián)營

(二)考試要求

1、了解:法人的概念;法人的特征;法人應具備的條件;財團法人與社團法人; 企業(yè)法人與非企業(yè)法人;公司法人的種類;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的特點;法人民事行為 能力的特點;

2、理解:法人機關與法人的關系;法人法定代表人的職責和條件;法人設立的條 件;法人合并和分立的條件及后果。

3、掌握:法人法定代表人與法人之間的關系。

第六章 物

(一)考試內容

1、物的概念和意義

(1)物的概念

(2)物的法律意義

2、物在法律上的分類

(1)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

(2)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

(3)動產和不動產

(4)流通物和限制流通物

(5)特定物和種類物

(6)可分物和不可分物

(7)主物和從物

(8)原物和孽息

3、貨幣和有價證券

(1)貨幣

(2)有價證券

(二)考試要求

1、了解:物的概念和特征。

2、理解:物的分類

3、掌握:貨幣、有價證券

第七章 民事法律行為

(一)考試內容

1、民事法律行為的概念和特征

(1)民事法律行為的概念

(2)民事法律行為的特征

2、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條件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行為人意思表示真實

(3)內容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4)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形式

3、民事法律行為的分類

(1)單方法律行為和多方法律行為

(2)有償法律行為和無償法律行為

(3)諾成法律行為和實踐法律行為

(4)要式法律行為和不要式法律行為

(5)主法律行為和從法律行為

(6)獨立法律行為和輔助法律行為

(7)財產行為和身份行為

4、民事法律行為的形式

(1)口頭形式

(2)書面形式:一般書面形式和特殊書面形式

(3)推定形式

(4)默示形式

5、附條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

(1)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

(2)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

6、無效的民事行為

(1)無效民事行為的概念

(2)無效民事行為的種類

7、可撤銷的民事行為

(1)可撤銷的民事行為概念

(2)可撤銷的民事行為的種類

(3)民事行為的撤銷

8、民事行為被確認無效和被撤銷的后果

(1)返還財產

(2)賠償損失

(3)其他法律責任

(二)考試要求

1、了解:

(1)民事法律行為的概念;

(2)民事法律行為的特征;

(3)單方法律 行為與雙方法律行為;

(4)有償法律行為與無償法律行為;

(5)雙務法律行為與單務 法律行為;

(6)諾成性法律行為與實踐性法律行為;

(7)要式法律行為與不要式法律 行為;

(8)要因法律行為與不要因法律行為;

(9)生前法律行為與死后法律行為;

(10)主法律行為與從法律行為;

(11)意思表示的概念和內容;

(12)意思表示的形 式;

(13)明示的意思表示與默示的意思表示;

(14)有相對人的意思表示與無相對人 的意思表示;

(15)對話的意思表示與非對話的意思表示;

(16)健全的意思表示與不 健全的意思表示;

(17)附條件、附期限民事法律行為的概念和種類;

(18)無效民事 行為的概念;

(19)無效民事行為的種類;

(20)可撤銷、可變更民事行為的概念;

(21)可撤銷、可變更民事行為的種類;

(22)撤銷權的概念和消滅的原因;

(23)民 事行為無效的法律后果;

(24)效力待定民事行為的概念;

(25)效力待定民事行為的 種類。

2、理解:

(1)民事法律行為各種分類的意義;

(2)意思表示瑕疵的種類;

(3) 附條件民事法律行為中條件的特征及分類;

(4)附條件民事法律行為與附期限民事法 律行為的異同;

(5)無效民事行為、可撤銷民事行為、效力待定民事行為的區(qū)別。

3、掌握:

(1)以實例說明民事法律行為的類型;

(2)民事行為成立與生效的要 件;

(3)以實例說明附條件民事法律行為的種類、條件的成就與不成就及效力;

(4) 以實例說明附期限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

(5)以實例說明無效民事行為的類型;

(6) 以實例說明可撤銷、可變更的民事行為的類型及撤銷權行使的后果;

(7)分析效力待 定民事行為的法律后果。

第八章 代理

(一)考試內容

1、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1)代理的概念

(2)代理的特征

2、代理的種類和代理權的行使

(1)代理的種類

(2)代理權的行使

3、無權代理和代理權濫用

(1)無權代理

(2)代理權的濫用

4、代理權的終止

(1)代理權終止的概念

(2)代理權終止的原因

(二)考試要求

1、了解:

(1)代理的概念;

(2)代理的特征;

(3)代理關系的當事人;

(4) 代理的適用范圍;

(5)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6)一般代理與特別代理;

(7)單獨代理與共同代理;

(8)本代理與再代理;

(9)代理權的概念;

(10)代理 權授予的性質、形式和內容;

(11)代理權行使的原則;

(12)濫用代理權的情形;

(13)代理權消滅的原因;

(14)無權代理的概念和發(fā)生原因;

(15)無權代理的法律 后果;

(16)表見代理的概念、條件和后果。

2、理解:

(1)代理的意義;

(2)再代理與代理的聯(lián)系與區(qū)別;

(3)濫用代理權 與無權代理的區(qū)別。

3、掌握:

(1)舉例說明不適用代理的情形;

(2)說明委托授予代理權的要求;

(3)分析代理中會發(fā)生的責任;

(4)舉例說明濫用代理權的情形;

(5)舉例說明無 權代理的情形;

(6)以實例說明表見代理的構成要件、表見代理常見的情形和后果。

第九章 訴訟時效與期限

(一)考試內容

1、期限

(1)期限的概念和意義

(2)期限的分類

(3)期限的計算方法

2、 時效制度

(1)時效的概念

(2)時效的分類

(3)民法通則的訴訟時效制度

3、訴訟時效

(1)訴訟時效的概念和意義

(2)訴訟時效期間和除斥期間

(3)訴訟時效期間的種類

(4)訴訟時效期間的開始和延長

(5)訴訟時效的中止和中斷

(二)考試要求

1、了解:

(1)時效的概念和構成要件;

(2)時效的性質;

(3)取得時效與消滅 時效;

(4)訴訟時效的概念和特征;

(5)普通訴訟時效;

(6)特點訴訟時效;

(7) 訴訟時效開始的概念;

(8)訴訟時效中止的概念、條件和后果;

(9)訴訟時效中斷的 概念、事由和后果。

2、理解:

(1)訴訟時效與除斥期間的區(qū)別;

(2)訴訟時效的適用范圍;

(3)訴 訟時效中止與中斷的異同;

(4)訴訟時效中止與處長的區(qū)別。

3、掌握:

(1)說明特別訴訟時效與普通訴訟時效的區(qū)別以及適用 1 年訴訟時效期 間的情形;

(2)以實例說明訴訟時效與除斥期間的區(qū)別;

(3)說明不適用訴訟時效的 主要情形;

(4)說明訴訟時效期間開始的具體情形;

(5)說明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 事由。

第二編:物權

第一章 物權概述

(一)考試內容

1、物權的概念和特征

(1)物權的概念

(2)物權的特征

2、 物權的分類

(1)自物權與他物權

(2)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3、 物權的民法保護

(1)物權的自我保護和國家保護

(2)物權的物權保護方法和債權保護方法

(二)考試要求

1、了解:

(1)物權的概念;

(2)物權的特征;

(3)完全物權和不完全物權;

(4)用益特權與擔保物權;

(5)動產物權和不動產物權;

(6)主物權和從物權;

(7)有期物權和無期物權。

2、理解:

(1)物權分類的意義;

(2)物權的排他效力;

(3)物權的優(yōu)先效力;

(4)物權的追及效力;

(5)物權法定原則;

(6)一物一權原則;

(7)公示、公信原 則。

3、掌握:

(1)比較物權效力與債權效力的區(qū)別;

(2)說明物權變動原因和要 件。

第二章 財產所有權

(一)考試內容

1、財產所有權的概念和特征

2、財產所有權的權能

3、財產所有權的取得

4、財產所有權的行使

5、善意取得制度

6、財產所有權的移轉

7、財產所有權的消滅

8、財產所有權的種類

9、財產所有權的民法保護

(二)考試要求

1、了解:

(1)所有權的概念和特征;

(2)土地所有權的概念和特征;

(3)房屋 所有權的概念和特征;

(4)建筑物區(qū)分所有權的概念和特征;

(5)相鄰關系的概念和 特征;

(6)善意取得的概念;

(7)先占、拾得遺失物、發(fā)現(xiàn)埋藏物、添附的概念;

(8)按份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9)共同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2、理解:

(1)所有權的權能;

(2)所有權與所有制的關系;

(3)相鄰關系的實 質;

(4)按份共有的效力;

(5)共同共有的效力;

(6)共有物的分割原則和方法。

3、掌握:

(1)利用相鄰關系處理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

(2)善意取得的構成 和效力;

(3)正確處理共有的內外部關系。

第三章 建筑物區(qū)分所有制度

(一)考試內容

1、建筑物區(qū)分所有權的概念和特征

2、建筑物區(qū)分所有人對專有部分的權利

3、建筑物區(qū)分所有人對共有部分的權利

(二)考試要求

1、了解:建筑物區(qū)分所有權的客體的確定

2、理解:建筑物共有部分的法律特點與專有使用權

3、掌握:宅基地使用權的確定與共有關系

第四章 相鄰關系

(一)考試內容

1、相鄰關系的概念和特征

2、相鄰關系的種類

3、處理相鄰關系的原則

(二)考試要求

1.了解:相鄰關系的特點

2.理解:相鄰關系的形成原因

3.掌握:處理相鄰關系的原則

第五章 用益物權

(一)考試內容

1、用益物權概述

2、地上權

3、地役權

4、用益權

5、典權

(二)考試要求

1、了解:

(1)用益物權的概念和特征;

(2)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概念和特征;

(3)農地承包權的概念和特征;

(4)地役權的概念和特征;

(5)典權的概念和特 征。

2、理解:

(1)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效力;

(2)農地承包權的效力;

(3)地役權的 效力;

(4)典權的效力。

3、掌握:

(1)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和消滅;

(2)農地承包權的取得和消滅;

(3)地役權的取得和消滅;

(4)典權的取得和消滅。

第六章 擔保物權

(一)考試內容

1、擔保物權概述

2、抵押權

3、質權

4、留置權

5、非典型的擔保

(二)考試要求

1、了解:

(1)擔保物權的概念和特征;

(2)擔保物權的種類;

(3)抵押權的概 念和特征;

(4)質權的概念和特征;

(5)留置權的概念和特征。

2、理解:

(1)抵押權的效力;

(2)抵押權的消滅;

(3)共同抵押權;

(4)最 高額抵押權;

(5)動產質權的效力;

(6)動產質權的消滅;

(7)權利質權的效力;

(8)留置權的效力;

(9)留置權的消滅。

3、掌握:

(1)說明抵押權的設立;

(2)分析抵押權的實現(xiàn)條件;

(4)舉例說明 動產質權的設立;

(5)說明各種權利質權的設立;

(6)以實例說明留置權的成立條 件。

第七章 占有

(一)考試內容

1、占有概述

2、占有的種類

3、占有的效力

(二)考試要求

1、了解:

(1)占有的概念和特征;

(2)有權占有和無權占有;

(3)單獨占有和 共同占有;

(4)自主占有和他主占有;

(5)直接占有和間接占有;

(6)善意占有和 惡意占有。

2、理解:占有的各種分類的意義。

3、掌握:以實例說占有的成立條件。

第三編:債權總論

第一章 債權概述

(一)考試內容

1、債的概念、特征和性質

2、債的分類

3、債的發(fā)生根據(jù)

(二)考試要求

1、了解:

(1)債法的概念;

(2)債法的特征;

(3)債法的發(fā)展歷史;

(4)債 的概念;

(5)債的本質;

(6)債的法律關系;

(7)債的主體、債的客體、債的內 容;

(8)合同、侵權行為、不當?shù)美?、無因管理締約上的過失的概念;

(9)單一之債 多數(shù)人之債的概念;

(10)按份之債、連帶之債的概念;

(11)特定之債、種類之債的 概念;

(12)簡單之債與選擇之債的概念;

(13)貨幣之債的概念。

2、理解:

(1)債權的本質;

(2)債權與債權關系的特征;

(3)債權與物權的聯(lián) 系以及區(qū)別;

(4)債的法律關系的構架以及債的法律關系的要素;

(5)債的各種分 類,尤其是合同、侵權行為、不當?shù)美?、無因管理。

3、掌握:

(1)使用典型案例說明債權的特征;

(2)各舉一個典型案例,分別說 明債權與物權的法律關系,然后比較物權與債權的區(qū)別與聯(lián)系;

(4)掌握法律關系理 論,說明債權法律關系的具體構架;

(5)能夠舉出具體案例,分別說明債的各種分 類,包括:合同、侵權行為、不當?shù)美?、無因管理;單一之債 多數(shù)人之債;按份之 債、連帶之債;特定之債、種類之債;簡單之債與選擇之債;貨幣之債的概念。

第二章 債的履行

(一)考試內容

1、概念

2、債的履行原則

3、債的正確履行

4、債不履行的法律后果

(二)考試要求

1.了解:債的履行的含義、債的履行的種類。

2.理解:債履行的不能。

3.掌握加害給付、債的適當履行。

第三章 債的保全和擔保

(一)考試內容

1、債權保全制度

2、債的擔保

(二)考試要求

1.了解:債權人的代位權與撤消權。

2.理解:債的擔保的形式。

3.掌握:保證擔保與定金擔保。

第四章 債的轉移和消滅

(一)考試內容

1、債的轉移

2、債的消滅

(1)債的消滅

(2)引起債終止的原因

(二)考試要求

1、了解:債的變更和移轉的概念;債權讓與的發(fā)生原因;(5)債權讓與合同的特 點;債權讓與合同的生效要件;債權讓與的效力;

2、理解:債的變更與債的轉移之間的聯(lián)系與區(qū)別;債的變更需要滿足的條件;債 權讓與合同的生效要件;債務承擔的方式。

3、掌握:聯(lián)系生活實際,分析在債權讓與之后,各方之間法律關系的變化。

第四編:債權分論

第一章 不當?shù)美畟?/p>

(一)考試內容

1.不當?shù)美母拍?/p>

2.不當?shù)美某闪l件

3.不當?shù)美男Я?/p>

(二)考試要求

1、了解:不當?shù)美畟暮x

2、理解:不當?shù)美畟男Я?/p>

3、掌握:不當?shù)美某闪l件

第二章 無因管理之債

(一)考試內容

1.無因管理的概念

2.無因管理的成立要件

3.無因管理的效力

(二)考試要求

1、了解:.無因管理之債的概念和性質。

2、理解:無因管理的構成要件。

3、掌握:無因管理的效力。

第五編 人身權

第一章 人身權概述

(一)考試內容

1、人身權的概念

2、人身權的法律特征

3、人身權的民法保護

(二)考試要求

1、了解:

(1)人身權的概念;

(2)人身權的特征;

(3)人身權的分類方式;

(4)人格權的概念和身份權的概念;

(5)與財產權益無關的人身權和與財產權益有關 的人身權。

2、理解:

(1)人身權的內涵及其對民事主體的重要意義;

(2)人身權的特征;

(3)人格權與身份權的聯(lián)系與區(qū)別。

3、掌握:

(1)比較人身權的概念與財產權的概念,分析其法律關系的異同;

(2)舉例說明自然人所具有的人身權利;

(3)比較說明自然人與法人在人身權的享有 種類以及行使方式上的區(qū)別;

(4)討論,人身權與財產權緊密結合的權利的存在空 間。

第二章 具體人身權

(一)考試內容

1、生命健康權

2、姓名權

3、名稱權

4、肖像權

5、名譽權

6、隱私權

7、榮譽權

8、婚姻自主權

(二)考試要求

1、了解:隱私權的內容

2、理解:姓名權的內容

3、掌握:肖像權、名譽權的內容

第六編:民事責任

第一章 民事責任概述

(一)考試內容

1、民事責任的概念和意義

2、民事責任的歸責原則

3、民事責任的構成要件

4、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

5、民事制裁

(二)考試要求

1、了解:民事責任的概念

2、理解:民事責任的特征。

3、.掌握:民事責任的分類

第二章 締約過失責任與違約責任

(一)考試內容

1、違約民事責任的概念和特征

2、違約的民事責任的構成要件

3、承擔違約民事責任的方式

4、締約過失責任

(二)考試要求

1、了解:締約過失責任得的構成要件與責任范圍。

2、理解:違約責任的歸責原則及免責事由。

3、掌握:違約過過失行為。

第三章 侵權的民事責任

(一)考試內容

1、一般侵權行為的民事責任

2、特殊侵權行為的民事責任

3、侵權損害賠償

(1)損害賠償?shù)姆秶?/p>

(2)賠償方法

(二)考試要求

1、了解:一般侵權民事責任的構成要件。

2、理解:侵權民事責任的免責事由。

3、掌握:侵權民事責任的歸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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